發布時間:2023-02-04 10:45:00瀏覽量:264
由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標準處(獸藥殘留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起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1-2022)和21項獸藥殘留檢測方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經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公告第594號發布。將于2023年2月1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了41種藥物的殘留限量值,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做了重要補充。同時發布的21項獸藥殘留檢測方法涉及動物性食品中β-受體激動劑類、酰胺醇類、硝基咪唑類、頭孢類、阿維菌素類及運動員違禁藥物殘留的檢測。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1-2022),41種在動物性食品中增修訂限量標準的藥物,主要為以下四種情況:
同CAC限量標準的藥物
公告過試行限量標準的藥物
GB 31650.1-2022標準中
關于靶組織為“蛋”的標準共29項,補充產蛋期禁用藥物限量25項,增加停用藥物限量4項。臨床上使用蛋雞產蛋期或乳畜泌乳期禁用的藥物,或在雞蛋、牛奶中檢出相關藥物的殘留,屬于養殖環節超范圍、不規范用藥范疇。
增修訂停用藥和產蛋期禁用藥物蛋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停用藥物、產蛋期不得使用藥物的檢出提供法定判定依據。
關于靶組織為“奶”的標準7項,發布過試行限量標準的藥物3項(氟尼辛 40 μg/kg、美洛昔康 15 μg/kg、馬波沙星 75 μg/kg),增加停用藥物限量4項(氧氟沙星2 μg/kg、諾氟沙星2 μg/kg、培氟沙星2 μg/kg和洛美沙星2 μg/kg)。
關于靶組織為“蜂蜜”的標準4項,增加停用藥物限量(氧氟沙星5μg/kg、諾氟沙星5 μg/kg、培氟沙星5 μg/kg和洛美沙星5 μg/kg)。
本批標準的公告發布,進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國獸藥殘留標準體系,為停用藥物、產蛋期不得使用藥物的檢出提供法定判定依據,為我國食品安全監管、保障食品質量安全和促進進出口貿易提供重要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