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11-15 00:00:00瀏覽量:449
本次抽檢檢測的鮮活水產品類別包括大菱鲆(多寶魚)、烏鱧(黑魚)(墨魚)、桂魚等多種鮮活水產品。抽檢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第235號公告和第560號公告,檢測項目包括有關公告中規定禁止使用、且在動物產品中不得檢出的禁用藥物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氯霉素。共抽檢監測鮮活水產品607批次,覆蓋344家水產品經營單位。共檢出不合格樣品66批次,其中孔雀石綠超標51批次,呋喃唑酮代謝物超標9批次,呋喃西林代謝物超標6批次,呋喃它酮代謝物超標1次。
針對抽檢監測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責成相關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經營不合格水產品的經營單位進行立案調查、依法處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調查,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藥獸藥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7〕10號),進一步做好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專項檢查和監督抽檢,嚴厲打擊水產品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文章來源:《中國食品安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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