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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商服貿發[2024]46號
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務院僑辦,中國外文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
餐飲業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緊密相關,是促消費、惠民生、穩就業的重要領域。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穩定和擴大餐飲消費,支持餐飲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增強消費在國內大循環中的主體作用,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和安全,全面提升餐飲服務品質,優化餐飲業發展環境,傳承發展中華優秀餐飲文化,進一步釋放餐飲消費潛力,推動餐飲業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提升餐飲服務品質
(一)強化質量安全。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實施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監管。嚴格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嚴把食品原料準入關。積極推廣“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模式,大力推廣餐飲環節菜品配料和制作方法自主明示制度,推廣餐飲外賣封簽制度,開展餐飲環節食品添加劑減量使用、非必要不添加、自覺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承諾。加強農餐對接合作,探索“種養殖基地+中央廚房+餐飲門店”模式。(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服務技能。按規定統籌使用地方產業發展經費、人才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職業技能培訓有關資金等,支持餐飲從業人員培訓。支持本科高校和職業院校開設餐飲經營管理、烹飪相關專業。支持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舉辦餐飲服務類職業院校。鼓勵餐飲領域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項目。支持各地培育餐飲類勞務品牌,舉辦餐飲領域職業技能競賽。(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標準體系。根據行業發展需要,制修訂一批餐飲領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建立健全中餐評價標準,培育有國際影響力的中餐評價體系。鼓勵圍繞地方菜系制作等重點領域制定技術標準。加強餐飲業標準宣貫實施,鼓勵相關機構和企業開展餐飲企業標準“領跑者”活動。(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創新餐飲消費場景
(四)優化餐飲供給格局。培育、認定一批中華美食街區,引導地方對街區實施數字化提升。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和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盤活社區閑置空間資源,支持設立早餐店、老年食堂等社區餐飲網點,鼓勵地方向提供社區老年人供餐、助餐服務的有關機構給予適當支持。促進團體供餐服務提質擴容。鼓勵發展夜間餐飲、休閑餐飲、文旅主題餐飲等,促進餐飲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發展鄉村休閑餐飲。鼓勵大型連鎖餐飲企業下沉發展,挖掘縣域餐飲市場潛力。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培訓、場地等支持政策,引導專業人員返鄉入鄉創業,發展鄉村休閑餐飲。完善鄉村休閑餐飲配套產業和設施,提升餐具清洗、原輔料物流、廚余垃圾處理領域產業化水平。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鎮”,發布鄉村餐飲美食導引。(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國人民銀行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培育餐飲消費平臺。辦好“中華美食薈”活動,支持地方、行業協會及平臺企業舉辦各具特色的餐飲促消費活動,培育餐飲消費熱點。加強美食旅游宣傳推廣,鼓勵推出精品美食旅游線路。市場化舉辦餐飲領域專業化展會,加強國內外餐飲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交流合作,培育全產業鏈對接合作平臺。(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增強餐飲業發展動能
(七)發展“數字+餐飲”。鼓勵餐飲領域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技術及智能設備研發與應用。推進餐飲數字化賦能,培育一批餐飲數字化示范企業、示范街區和數字化服務提供商。引導餐飲領域平臺企業為中小微商戶提供技術培訓、流量支持等,營造平臺與商戶共生發展的良性生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餐飲經營主體數字化改造和自動化餐飲設備設施應用給予適當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培育知名餐飲品牌。實施地域餐飲品牌培育工程,鼓勵地方深入挖掘傳統烹飪技藝和餐飲文化,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廚”“名店”,打造地方特色餐飲品牌。支持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旅游休閑街區培育區域特色美食品牌。加強對老字號餐飲品牌、飲食類非遺項目的宣傳和保護。加大餐飲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依法查處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發展特色小吃產業。鼓勵符合條件的行業協會、從業人員依法申請注冊特色小吃商標。建立健全小吃制作、原輔料種養、門店建設等標準,加強小吃制作技藝保護和傳承,培育特色小吃產業集群和發展基地。引導小吃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加強協作,帶動食材種養相關產業發展和農民增收。(商務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規范預制菜產業發展。加快制定完善預制菜相關標準,持續開展預制菜風險監測和評估,進一步嚴格預制菜食品安全監管。引導相關機構建立預制菜技術聯合開發平臺,不斷提升預制菜品質。(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弘揚優秀餐飲文化
(十一)傳播中華優秀餐飲文化。加強地方特色餐飲文化內涵挖掘和保護,培養餐飲文化和技藝傳承梯隊。推動體現中華餐飲文化的非遺項目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名冊。用好各層級文化交流機制和多雙邊交流活動,深化中餐文化民間交流。積極引導餐飲領域行業協會加強國際推廣與交流合作。制作推出一批中餐文化主題精品圖書、影視作品。(中央宣傳部、外交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國務院僑辦、中國外文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快中餐“走出去”。支持餐飲經營主體積極開拓海外市場。加強與重點國家和地區在檢驗檢疫等領域合作,積極推動中餐廚師赴境外從業,支持餐飲原輔料等進入國際市場。探索開展“中文+職業技能”項目,鼓勵中餐專業院校拓展國際合作渠道。鼓勵國內專業餐飲評價機構開展中餐國際評價,提升中餐評價國際影響力。(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促進綠色發展
(十三)堅決制止餐飲浪費。加強反食品浪費監管執法,依法曝光餐飲行業違法案例。完善餐飲領域反食品浪費標準規范,指導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培樹餐飲節約示范單位。引導餐飲經營主體、外賣平臺完善餐品信息,強化適量點餐提示,鼓勵分餐制,提供小份餐。加強制止餐飲浪費宣傳引導,將反食品浪費納入義務教育階段教學內容,通過“小手拉大手”帶動全社會反食品浪費。(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促進低碳環保發展。加強餐飲油煙、噪聲排放控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餐飲門店節能治污改造給予支持。推動廚余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持續減少餐飲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和包裝物使用。建立健全綠色餐飲標準體系,鼓勵地方和行業協會依法依規培育創建綠色餐飲企業、綠色餐廳。推廣健康烹飪模式與營養均衡配餐,傳播營養健康理念。(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優化餐飲業營商環境
(十五)規范清理涉企收費。嚴肅查處餐飲領域以安裝設備、開展認證認定、購買指定保險等名義開展的各類涉企亂收費行為。規范涉餐飲經營主體水電氣暖收費,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企業應當為符合條件的餐飲經營主體單獨安裝水電氣暖等計費設施設備,嚴禁對計量裝置強制檢定收費,規范對餐飲經營主體油煙改造等設施設備收費。(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拓展投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提升風險定價能力,為餐飲經營主體發放信用貸款。發揮商標質押功能作用,鼓勵金融機構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惠及面。發揮行業協會等組織作用,健全銀企對接機制,為餐飲經營主體融資提供便利。支持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發行信用類債券,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提升便利化水平。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優化食品經營許可相關手續,減少非必要現場核查環節。細化明確戶外廣告、展示、促銷等事項辦理流程、要求和標準。明確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流程等事項,并向社會公告。進一步規范基層監管執法程序、內容、標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規范經營秩序。及時查處強制消費、強制“掃碼點餐”等違規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督促餐飲經營主體依法依規做好個人信息保護,保留人工服務和傳統支付方式,不得拒收現金。加強反壟斷監管,依法查處餐飲領域不公平競爭行為。完善餐飲業信用體系,推進信用監管。(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組織保障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細化配套措施,加強政策解讀、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推動相關工作取得實效。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餐飲業高質量發展工作的協調指導,跟蹤政策落實情況,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商務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餐飲業燃氣、消防等安全監管執法。要壓實有關經營主體責任,指導督促其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大力宣傳普及安全生產和消防法律法規及知識,加強從業人員安全常識和應急處置技能培訓。加大燃氣泄漏智能報警、遠程監控等安防設備研發應用力度。鼓勵地方因地制宜推進餐飲經營主體“瓶改管”“氣改電”。(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應急管理部、國家消防救援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做好統計監測。夯實餐飲業統計基層基礎,依法依規推動餐飲業數據公開共享,加強大數據監測分析。鼓勵行業協會、第三方機構開展餐飲業分析。(商務部、國家統計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營造良好氛圍。依法打擊餐飲領域惡意“索賠”、敲詐勒索等行為。積極挖掘餐飲從業人員優秀事跡,支持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有關榮譽表彰,提升餐飲從業人員職業榮譽感,營造支持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商務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農業農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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